第32屆中區會計辯論比賽獲獎心得

會計學系暨研究所

撰文者/會計學系大二  黃琯雰

本學年度第32屆中區會計辯論比賽,在2023年5月27日盛大舉行,由我校會計學系楊艾潔、黃琯雰、呂冠緯、陳彥博四名辯士奮力奪得冠軍的殊榮,並有楊艾潔與黃琯雰同學得到個人獎最佳辯士。在此首先感謝一路上協助與陪伴我們的諸位同儕與各路賢達,包含我隊技術指導老師曹登雄先生、會計學系劉順仁系主任、系辦各位助教與系上諸位老師的鼎力支持。

本次辯題為「我國應課徵碳稅」,主要在探討我國應使用碳稅抑或是即將施行的碳費作為我國邁向淨零碳排的管道。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增強,綠色經濟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的趨勢。實施碳定價可以推動清潔能源和環保技術的發展,鼓勵創新和投資綠色產業。這將為我國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同時降低對傳統高碳能源的依賴,增強國家的經濟競爭力。碳定價政策更可以激勵企業在低碳技術和可再生能源領域進行研發和生產,從而為綠色經濟轉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然而,碳定價對於傳統會計教育領域上可以說是十分陌生的領域,甚至對於我國會計教育、業界而言,都屬於尚未普及的制度。這造成資料蒐集以及論點架構部分,對於辯士而言,都是充滿挑戰性並且充滿學習意義的領域。在不熟悉、又我國尤其缺乏實例和研究的情形下,我們必須學習借鑑外國案例與碳定價演進的脈絡,以一個探求新知的心態去討論這樣一個法制的價值與實務操作;並且透過正反方的討論,去思考我國應採取哪種碳定價的方式,才能夠既達成「淨零碳排」的願景,又同時兼顧經濟與社會。

在會計辯論的歷史上,近年來,永續經營領域的相關議題皆屬於熱門題材,而此次的碳定價議題更是我國趨勢,然碳稅費制度在我國法制上有著不同的影響,因為現今的特別公課制度會成立一專責基金以收取所有的費用,在用途上也僅限與課徵目的相關,而稅收,為統收統支的制度,因此會將所收到的稅歸到公庫中,再另行分配,並不一定要與稅收目的相關聯。在此兩種相似又不同的制度當中,究竟何者才能帶領臺灣邁向「2050淨零碳排」?而何者才能讓我國與國際接軌都是討論的重點。

在實施碳定價政策時,我們也需要考慮到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和挑戰。例如,碳稅費可能增加企業的成本,進而對某些行業造成競爭壓力,此外,碳稅費政策的執行也需要健全的管理機制和監管措施,以確保所收取之稅費使用的透明和效率,那我國應該採用稅收制度還是特別公課制度才能平衡環境與經濟呢?

透過深入討論碳定價的需求與解方,隊上辨士仔細地探索了這個從未接觸的議題。比賽當天到場的各位會計產學界先進更是提出許多高見,讓我等會計學子受益良多。能夠作為系上與隊上的一份子與各位同儕奮鬥切磋,並奪得第一名的殊榮,不僅是對我等付出的肯定,更堅定辨士們持續上進、追求更深遠的專業學問與辯論技巧,並把這種精神和努力傳承給我隊未來辨士,讓榮耀永遠留存在我校會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