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研所PHD BBL- Before Too Late: Product Recall Delays, Long Product Cycles, and Policy Design議題新穎,活潑有趣

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

撰文者/商研所博士生 張詠勛

非常榮幸邀請到政治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李曉慧教授蒞臨台大商學研究所演講。李老師以「Before Too Late: Product Recall Delays, Long Product Cycles, and Policy Design產品召回延遲,較長的產品的生命週期與政策設計」與我們一起探討一個相當有趣的議題,整個演講議題新穎,活潑有趣,讓我們拓展相當多的眼界與觀點,以下分享幾點我從這場演講學到的事物。

  • 召回延遲(Recall Delays):召回產品這件事對於企業來說並不稀奇,例如三星召回Galaxy Note7;Toyota召回三款汽車。但這些企業似乎在發現問題時不會立刻召回產品,像是GM的汽車在2005年時就發現自產的汽車零件出現問題,但卻一直拖到2014年才進行第一次召回,期間造成了13死31傷;而Toyota汽車在2007年時發現剎車有問題,卻也拖到2011年才開始召回產品,期間也造成眾多死傷。為什麼企業在發現問題時並不立即召回產品來減少消費者的風險呢?李曉慧老師舉這兩個例子作為開頭,引起我們對於這篇研究的興趣。
  • 召回決策因素(Recall Decision):企業選擇延緩召回產品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召回成本的問題。上述的兩個例子中,GM與Toyota因為延緩召回而導致的賠償與損失的金額根本就是整體營利的九牛一毛,若一旦提前召回他們將負擔相當高的召回邊際成本,所以他們選擇能拖就拖。另外,產品的生命週期也會影響廠商是否要召回產品。舉例來說,若在生命週期的前期,廠商召回產品可能會使商品信譽不佳導致銷售下滑,這是廠商不樂見的,所以他會選擇延後召回。李老師利用數學模型配上實務例子,幫助我們快速理解模型內容。
  • 政策運用(Policy Implications)

延遲召回有時會導致消費者暴露在極高的風險之下,相反的,廠商延遲召回反而不會有嚴重損失,所以政府機關應制定政策與監督,利用懲罰機制去增加廠商延遲招回時的損失與成本,這樣廠商便會因為害怕過多的損失而提前召回有問題的產品。

最後,李老師勉勵大家,在未來的博士與學術生活中,除了努力研究論文外還要培養表達的能力,如何用表達的方式喚起台下聽眾對於研究內容的興趣,是我們需要努力的方向。這場演講李老師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解與生活化的例子來舉證,整場演講精彩無比,讓我們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