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系專題演講紀實: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_Prof. Yanzhi Wang

會計學系暨研究所

撰文者/會計學系研究所博士班  盧葳葳、黃俊仁

臺大會計系於10月17日的Workshop,由財金系王衍智教授發表他的最新研究:宗教自由恢復法對企業創新的影響(Ethnic Diversity and Corporate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the 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近年來,企業多元化與創新的關係受到廣泛關注。然而,過往研究多聚焦於性別或董事會多元化,較少探討種族多元化對企業創新的影響。本研究旨在填補這一研究缺口,探討種族多元化對企業創新的影響。研究團隊運用美國各州陸續通過的「宗教自由回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作為準自然實驗,檢視RFRA的實施如何透過提升企業內部的種族多元性,進而影響企業的創新表現。

作者們研究發現:1.RFRA對企業創新的整體影響,實證結果顯示,RFRA的實施對企業創新表現有顯著正面影響。具體而言,在控制了公司特徵、總體經濟因素、公司固定效果和年度固定效果後,RFRA係數在1%的顯著水準下為正。經濟意義上,RFRA的實施使得公司每件專利平均增加5.4次引用,約為樣本平均值的4.6倍。這一結果在使用不同的創新指標(如專利數量、專利價值)時仍然穩健。2.作者們進一步分析發現:RFRA主要通過提高創新效率而非增加研發投入來促進企業創新。RFRA的實施顯著提高了企業的創新效率(每單位研發支出產生的專利引用或價值)且RFRA對企業研發強度(R&D intensity)的影響不顯著。研究結果呈現RFRA帶來的多元化環境主要是通過提高現有資源的利用效率,而非單純增加投入來促進創新。3. 調節效應分析:研究發現RFRA對創新的正面影響在某些情況下更為顯著:(1)公司規模,大型公司比小型公司從RFRA中獲得更多創新收益。這可能是因為大公司有更多資源來容納和利用多元化帶來的好處。(2)州級種族多元化程度,RFRA在種族多元化程度較高的州中效果更為顯著。這表明已有的多元化環境可能與RFRA產生協同效應。(3) 探索性vs.開發性專利,RFRA對探索性專利(探索新技術領域)的影響更大,對開發性專利(改進現有技術)的影響相對較小,多元化環境更有利於突破性創新。這些發現為多元化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實證依據,並對企業如何通過促進多元化來提升創新能力提供了有益啟示。在全球化與反全球化思潮激烈碰撞的今天,本研究也為政策制定者如何在保護本國利益與促進多元化創新之間尋求平衡提供了新的思路。

參與本次討論的王泰昌老師、劉心才老師、謝昇峯老師、朱玉芳老師、黃祥宇老師、黃盈綺老師、高偉娟老師提出了許多寶貴的見解,博士班學生也積極參與和講者的討論。講者感謝所有提問者的建議,很高興能在臺大會計系分享最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