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會計菁英盃辯論比賽心得
會計學系暨研究所
撰文者/會計學系大三 朱晏萱
第三十六屆會計菁英盃辯論比賽,於10月20日圓滿結束。臺灣大學會計系學生黃琯雰、朱晏萱、張晉誠、范侑芸作為選手代表參賽,榮獲冠軍佳績,並由朱晏萱取得最佳辯士第一名獎項。尤其感謝會計系廖珮真系主任、曾智揚老師的支持,以及曹登雄老師的辯論指導和陪同,也要感謝陳坤志老師、陳俊元老師以及林仁光老師的引導與建議,更要感謝主辦單位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和協辦東吳大學的用心規劃。
此次辯論比賽共有兩個辯題,初賽辯題為「我國證券交易法第20-1條對會計師之責任應改採推定過失」,聚焦於會計師與投資人專業不平等,是否在發生財報不實時影響投資人求償,同時此題目與投資人保護中心的工作內容以及證券交易法關聯頗深,十分考驗選手們對證券交易市場的了解以及法律知識。十分感謝主辦方的用心,除邀請會計系老師們,也邀請主任檢察官作為專業評審,讓此議題的討論更為豐富多元。
而複賽辯題為「我國對外公佈之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比綜合損益表更重要∕我國對外公佈之財務報表,綜合損益表比資產負債表更重要」,這個題目相當於是在驗收各位會計系學子對於財務報表的孰悉程度,除了會計科目與財務比率在各個情境下的比較外;更要進一步了解不同財務報表之間的關聯與變化;以及討論對財報使用者而言,其所期待財務報表提供的資訊內涵為何。在比賽過程中,我們也收穫會計師們以及老師們對於財務報表,不同的實務與學理看法,獲益良多。
商事法和會計學是會計系同學們的重要課程,而透過會計辯論比賽,我們不僅學習理論知識,還能貼近真實世界進行討論,深刻體會到會計師在證券交易市場上的責任和專業。也是因為比賽,選手們加深了會計世界的理解和準則背後的內涵。更重要的是,辯論的過程與準備磨練了我們的表達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這些都是未來不可或缺的重要資產。
最後,還是要感謝系辦及老師們的鼓勵與指導,也要感謝選手們一起花費大量時間準備與磨合,不斷的練習與虛心求教,讓我們得以為校爭光,奪取冠軍頭銜。